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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21-03-12 16:11:26

中共安阳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化。

(二)研究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市、区)行政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直部门之间以及市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机关副科级及以上机构设置与调整事宜;审核县乡党政机关编制总额和机构编制分类。

(七)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

(八)负责市直并指导县(市、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并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各级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有关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方面职责分工。市委编办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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